发布时间:2024-01-03 10:21:22 中国交通新闻网
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新一轮港口污染防治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以港口环保设施标准化建设管理为抓手,推动港口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3年以来,江苏交通不断创新举措、攻坚克难,深入打好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实现在用万吨级以上原油成品油装船泊位油气回收设施全覆盖,沿江沿海和干线航道沿线易起尘货种在线监测全覆盖,危化品船舶换货种“应洗必洗”,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港口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根据《通知》,江苏将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督促港口码头经营企业进一步提升环保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在满足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以及排污许可等手续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港口码头环保设施配备基本要求,配全配齐扬尘治理、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等设施。
江苏将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压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各地市交通运输部门对经营手续不全、批建运营不一致的码头企业,责令停止营业,限期整改。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将督促港口码头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提升污染防治水平;选择一批环境信用好、环保设施齐备及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港口码头纳入生态环境执法“白名单”,降低现场检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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