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公布网络货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合格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皖交运函〔2020〕185号
各市(省直管县)交通运输局、省运管中心:
根据《网络平台道路货运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转发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交运函〔2020〕4 号)要求,现将第二批网络货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合格企业名单公布如下:
芜湖市海洋物流有限公司
安徽路歌运输有限公司
安徽慧联运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九州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华燕物流有限公司
安徽乾通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统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3日
最新政策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通知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 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
-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加快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促进更新轻型新能源货车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 《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