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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2 09:35:57 江西省商务厅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省交通运输与物流协会、省物流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专题会议纪要》(赣府专纪〔2016〕4号)有关要求,指导和促进全省加快物流产业发展,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我厅制定了《江西省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情况请及时反馈给我厅。

附件:江西省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计划

江西省商务厅

2016年2月1日

(联系人:程楷炎,联系电话:0791-86246511)

附件

江西省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专题会议纪要》(赣府专纪[2016]4号)精神,加快物流产业发展,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专项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对接“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紧紧围绕推进全省50个物流产业集群发展,以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为主线,以建设物流大通道,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物流基础设施为重点,以建立综合网络信息平台,发展智慧物流,推广标准托盘,培育龙头企业,开展城市配送为抓手,推动物流产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促进物流业与工业、商贸业、农业深度融合,为全省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目标计划。2016年,全省社会物流费用占GDP比重比上一年降低0.5-1个百分点。全省50个物流产业集群实现主营收入900亿元,占全省总量的70%以上。全省新增A级物流企业30家,总数突破100家。开展国家商贸物流标准化、智慧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与物流协同发展试点和省级城市配送试点。

二、推进物流产业集群发展,形成规模效应

3.推进物流产业集群发展。全省培育50个物流产业集群,重点打造20个物流示范产业集群,其中确定省级重点推进的物流示范产业集群4个,市级重点推进的物流示范产业集群8个。推动物流产业集群形成规模效应,有效降低地区社会物流成本。

4.组建大型物流集团。鼓励中小物流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兼并等方式组建一批有实力的物流集团。鼓励有实力的大型物流企业成立物流产业联盟,整合物流资源,引导企业抱团发展,形成市场竞争力。

5.培育重点物流企业。继续开展省级重点商贸物流园区(中心)、重点商贸物流企业认定培育,对进入全国物流50强、行业物流30强的物流企业给予奖励。

三、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降低运输成本

6.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统筹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等运输方式,建设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省份、沿线国家和沿长江经济带各省市互联互通。积极构建交通枢纽、节点城市、物流产业集群相互衔接的物流网络,有效降低运输成本。

7.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全面打通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运输方式的相互衔接障碍,推动铁路、公路等运输方式进港口、进园区、进集群、进市场,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建立物流园区联盟,推动互联互通,重点推进南昌向塘公铁联运、九江城西港水铁联运等交通枢纽建设,形成一批区域性物流集散中心。

8.构建农村交通网络。积极构建农村交通运输体系,贯通村级公路,积极与高速公路,铁路、高铁(场站)、码头相连,形成上下联通的农村交通体系。积极开放农村公路客货运站(点),邮政收寄点,促进农村货运公交开行,推进快递下乡。

四、搭建综合网络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9.降低货车空载率。充分发挥省内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作用,有效提升区域、物流园区及物流企业信息化水平,全力整合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及邮政快递、仓储等行业的物流信息,实现运力与货源的有效对接,降低货车空载率。

10.降低仓储配送成本。推动省内物流龙头企业应用互联网、物联网及先进技术装备,建设智慧物流配送网络信息平台,推动智慧物流配送园区、智能仓储配送及分拨中心使用标准托盘、货架、叉车、自动分拣等装卸设施,利用射频识别、网络通信、信息系统应用等信息化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实现仓储智能化管理,提升配送效率。

11.及时掌握社会物流成本情况。加强对我省物流行业调研,引导行业协会完善社会物流统计,做好社会物流成本核算工作,并通过综合网络信息平台,建立省级物流数据中心,全面掌握物流行业成本核算情况,深入分析物流运行情况,指导全省开展降低物流成本专项行动。

五、推动标准化建设,提高物流行业运行效率

12.推广标准托盘应用。在全省工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物流企业开展应用1.2*1.0m标准托盘试点,鼓励带托运输,发展单元化物流,建立标准托盘循环共用体系和运营体系,并推动试点地区和企业与长三角、珠三角、海西经济区等发达地区开展标准托盘区域合作。

13.推动车辆标准化。推动南昌、赣州、九江等城市配送车辆标准化、专业化发展,鼓励使用符合选型技术标准的厢式、封闭式货车,出厂已装备起重尾板的货车,发展小型集装箱货车。大力引导冷链、危化品物流企业使用专用车辆,配备安全及专业车载设备。鼓励公路零担专线运输企业使用甩挂车。推动快递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非机动车。

14.引导物流企业实施标准化。引导行业协会开展A级物流企业、星级仓库和冷链物流企业评估工作,促进物流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配合推动省级物流园区标准制定,创建国家示范物流园区。

六、开展城市配送试点,降低“最后一公里”成本

15.实施省级城市配送试点。支持南昌申报国家级城市共同配送、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实施第二批城市配送试点,新增省级城市配送试点。重点在快速消费品、药品、生鲜食品、家电等方面开展城市共同配送,并采用商业连锁统一配送,综合物流园(大型批发市场)、分拨配送中心、社区末端网点等配送模式,通过搭建城市配送公共信息平台、规范城市配送车辆、建设智能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网点,构建城市配送体系,积极发展城乡一体化配送。

16.推动实现即时配送。推广“网订店取”、“智

能取货柜”等社区末端配送模式,推动电子商务与物流协同发展,加快快递物流园区、包裹分拣中心、末端配送网点等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实现当天下单,次日配送,逐步实现即时配送,提高配送效率。

17.积极发展冷链配送。在我省果蔬、肉类、水

产品产地及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过改造、扩建和新建冷链配送中心,扩大库容,发展多温带冷库,配备冷藏车辆,完善冷链销售终端设施等方式,提高冷链配送效率。

18.规范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省商务厅会同省交通

运输厅、省公安厅出台《江西省城市配送车辆及通行管理指导意见》,指导城市配送车辆使用统一车型、统一标识,并规范城市配送车辆的通行时间、区域、停靠及公共装卸点等。

七、加强口岸通道建设,促进物流业对外开放

19.加快口岸大通关建设。推进口岸通关一体化建设,巩固海关通关一体化、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全面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加强与沿海沿边口岸通关合作,加快推进口岸通关“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加强电子口岸建设,构筑口岸物流信息平台,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20.推动物流大通道建设。结合实施我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发展铁海联运“五定班列”,扩大外贸货源,推动赣欧(亚)国际铁路货运班列常态化。发挥水运低成本优势,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水运体系。推动粤苏皖赣四省物流大通道建设,引导南昌、九江、赣州、吉安、景德镇等节点城市参与通道建设,加强我省与粤苏皖三省的战略合作。

21.引进重大物流项目。扩大物流业对外开放,在沿海发达地区举办全省物流业专题招商推介活动,与沿海地区或境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对接洽谈,积极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及5A级物流企业来赣设立区域性物流中心及物流运营机构。

八、优化发展环境,促进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取得成效

22.推动优惠政策落实。积极推动国家将“货物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合并为“综合物流服务”税目,统一按6%的增值税率执行。增加物流企业进项税可抵扣项目,将房屋租赁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落实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型微利物流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小微物流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项目,进口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免征关税。

23.帮助解决用地指标。对符合全省重大项目物流企业新建、扩建及改造的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大型仓储、冷库等物流项目用地,优先纳入全省重大项目调度会解决省级用地指标。

24.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种载体和平台,宣传推广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促进物流产业发展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和推广市县、物流产业集群、物流园区和物流企业降低成本的经验做法。

25.积极培育物流人才。引进国内外物流高端人才,组织物流技能型人才培训,开展物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建立物流人才信息平台。在重点物流企业、产业集群设立实习基地和产学研基地,设立物流博士后工作站。引导我省高校、高职院校科学设置物流专业,扩大招生数量,加强就业指导。组织市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对降低物流成本、促进物流产业发展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26.加强行业中介组织建设。支持江西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行业商协会加快发展,加强与各地物流协会联系,支持行业协会提供物流行业统计、物流成本核算、咨询评估等服务,建立物流行业诚信体系,开展物流实名制试点,维护物流行业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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