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17 13:58:51 中国交通报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六方面主要任务,通过3至5年的努力,加快培育形成10个以上具备“一单制”服务功能的多式联运领军企业,推动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高质量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内蒙古将推动铁路、道路、民航等运输企业,通过股权合作、数据交易、资源置换等市场化机制,开放多式联运数据;构建与产业结构、运输需求、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数字化物流综合服务平台,整合不同运输方式信息资源;引导在公铁联运领域率先使用标准化电子运单,逐步推广到铁水联运领域,做好与空运、海运运单的衔接,鼓励多式联运领军企业应用集装箱多式联运运单。
《实施方案》提出,完善“中途不换箱”合作机制,加快推进公共集装箱还箱点建设,在重点物流园区、铁路场站设立海运集装箱还箱点;加快乌兰察布、满洲里、二连浩特等集装箱场站智能化建设改造,优化集装箱交接环节掏箱检查等作业流程;加快推进“通道+枢纽+网络”物流体系建设,完善配套集疏运系统,优化自治区集装箱场站布局。
《实施方案》明确,充分发挥呼包鄂乌四市的资源优势和经营基础优势,以信息互联为手段、电子运单为媒介,组织多式联运经营人开展以35吨宽体箱为载体的内贸铁水联运试点、“陆港+集装箱+新能源重卡”运输模式试点等;发挥满洲里、二连浩特、甘其毛都、策克、满都拉口岸的优势和枢纽作用,组织多式联运试点企业积极推广使用AGV、无人驾驶集卡等设备,拓展“一单制”服务功能。
内蒙古还将探索推进以铁路为主的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化,发展多式联运“一单制”金融保险服务,优化多式联运“一单制”通关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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