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3 16:34:16 评估办
各物流企业、有关单位:
依据《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 19680-2013)、《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GB/T 31300-2014)、《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指标》(SB/T 10979-2013)、《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GB/T 31086-2014)、《供应链服务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T/CFLP 0020-2019)、《网络货运平台服务能力评估指标》(T/CFLP 0024-2019)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按照严格、规范的评估制度和程序,在全国范围内的物流各相关行业和领域,全面推动宣传贯彻国家标准,开展各项企业评估工作。请各参评企业积极参与我会随即开展的第三十七批A级物流企业评估、第二十批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第十七批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工作、第七批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工作以及第八批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工作,共同打造、建立优质的企业平台。现将各项企业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物流各相关行业和领域内的企业。
二、评估依据
A级物流企业评估的依据是《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 19680-2013)国家标准,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的依据是《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GB/T 31300-2014)国家标准以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指标》(SB/T 10979-2013)行业标准,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的依据是《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GB/T 31086-2014)国家标准,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的依据是《供应链服务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T/CFLP 0020—2019)团体标准、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的依据是《网络货运平台服务能力评估指标》(T/CFLP 0024—2019)团体标准。各标准可向标准出版社或当地质量监督检疫部门指定机构购买,也可向各地方评估办索取。
三、评估流程
自检→申报→审核→现场评估→审定→公示→通告→授牌
(一)自检。企业对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自检,根据自检结果申报相应评估的类型和等级。
(二)申报。中央企业向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中物联评估办)申请,地方企业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地方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评估办)申请,未设立地方评估办的向中物联评估办提出申请。
(三)审核。
1.A级物流企业评估。申请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地方评估办初审,初审通过的,报中物联评估办进行再审。申请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地方评估办直接进行初审。
2.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以及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所有1-5A级或1-5星级的企业均应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地方评估办初审,地方评估办(中物联评估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申请企业,向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报中物联评估办进行再审。企业注册所在地未设立地方评估办的,由中物联评估办直接进行初审。
(四)现场评估。
1.A级物流企业评估。申请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中物联评估办按异地评估原则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地方评估办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
2.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以及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申报这四项评估通过中物联评估办审核的所有级别的企业申请,均由中物联评估办按异地评估原则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
(五)审定。
1.A级物流企业评估。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中物联评估办提交中物联评估委员会审定;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地方评估办提交地方评估委员会审定,报中物联评估委员会备案。
2.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及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以及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所有完成现场评估的申报材料,最后均由中物联评估办提交中物联评估委员会进行审定。
(六)公示。公示期限为一周。
(七)通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发文公布名单,并在相关媒体通告,接受社会监督。
(八)授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向获评企业颁发评估等级牌匾及证书。
四、申报方式
本次所有的企业评估工作均实行网上申报,请企业按照需要申报的评估项目选择相对应的网上申报系统,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待1-2个工作日后账号审核通过,企业可登陆系统选择好申报的级别和类型后发起申请,并上传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成功提交申请后,可在网上申报系统中选择打印《申请表》,并在指定的位置签字和加盖公章,报送相关评估办。企业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时,请统一使用营业执照注册号作为用户名(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请使用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用户名),密码自设。以下是各项评估工作的申报系统网址。
(一)A级物流企业评估。
(二)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
http://sv.chinawuliu.com.cn
(三)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
http://ll.chinawuliu.com.cn
(四)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
http://gyl.chinawuliu.com.cn
(五)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
http://wlhy.chinawuliu.com.cn
五、申报时间
本次各项评估工作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其中申报5A或5星级评估企业资质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
六、注意事项
请企业秉承自愿、自主申报的原则,严肃认真梳理企业的各项经营数据,自行组织申报材料,登录申报系统完成填报,严禁任何第三方咨询机构介入评估工作,代替企业进行申报。
七、联系方式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尹斐洁、安菲
电 话:010—83775630、83775631
E-mail:ZWLPGB@vip.163.com
中国物流与采购网:www.cflp.org.cn
中物联评估办子网站:http://qypg.chinawuliu.com.cn
各地方评估办联系方式请登陆中国物流与采购网,进入企业评估子网站,点击“评估机构”栏目进行查询,也可致电中物联评估办询问。
2023年9月18日
全文下载链接:关于开展物流企业评估工作的通知(物联评估字〔2023〕149号)(37P新评).pdf
每日 推荐
- 何黎明出席第二十七届中国供应链技术与管理发展高级研讨会
- 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国有企业供应链协同交流会暨采购供应链协同展在广州举办
- 马增荣会见厦门市商务局副局长黄慧菁一行
- 胡大剑:推动供应链融合发展,构建世界级繁荣湾区新格局
- 中物联党委召开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暨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党委召开会议 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 中物联发布2024年11月政策辑要
- 2024(第七届)物流与供应链平台发展年会暨第二届数字物流(长治)大会在长治召开
- [新闻直播间]《2024中国物流平台发展报告》 已有3286家企业取得网络货运经营资质
- 崔忠付:推进物流数字化 引领新质生产力 物流平台助力行业降本、提质、增效
- 3286家取得经营资质 我国网络货运企业数量不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