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 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02 15:10:51 商务部网站
关注中物联
根据《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的通知》(商建函〔2021〕132号)要求,在城市和企业自愿申报、地方择优推荐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共同组织专家对城市和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了15个试点城市(详见附件1)和95家试点企业(详见附件2),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与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联系。
联 系 人: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 宋小强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 李涵
联系电话:010-85093673 010-82261655
传 真:010-85093680 010-82260922
附件:1.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城市名单.xls
2.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企业名单 .xls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2021年7月30日
相关阅读
每日 推荐
- 聚焦醇氢生态、智能化和国际化三大战略,远程持续引领行业发展
- 这场国新办发布会介绍了交通运输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 《中国公路货运运行大数据分析报告(2023)》发布
- 今年长江干线港口货物吞吐量预计首超40亿吨
- 引领行业!科捷物流蝉联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
- 摸清“家底” 把脉经济——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看中国经济新活力
- 【北京】全流程全链条降低物流成本
- 领先科技率先应用,全新动力赋能,欧马可用户不用做选择题
- 工信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
- 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 财政部决定在这些相关地区开展试点
- 中办 国办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