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03 09:18:38 浙江日报
加强平台经济监管,浙江再出重拳。围绕平台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省310家平台企业被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全面自查。
在6月1日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的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上,记者了解到,此次监管实现两个“全覆盖”:平台全覆盖,全省310家平台企业都被纳入本次自查范围;内容全覆盖,各平台企业依照《电子商务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知识产权侵权及销售不合格产品、未依法履行平台责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14个方面116项事项开展自查整改。
目前,浙江共有网络交易平台310个,网店数量超过900万家,年交易额超过8万亿元,网店数量、网络商品交易额分别占全国的近50%和70%,2020年直接创造就业岗位超过1500万个。2020年全省跨境电商交易额超6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超40%。
省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介绍,一些平台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迫实施“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低于成本价销售等涉嫌垄断行为;利用虚构交易、虚假评价、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宣传等不正当手段,妨碍公平竞争;销售不合格产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规网络交易,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影响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这些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监管。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在本次自查整改行动前,已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并上线全国首个平台经济数字化监管系统“浙江公平在线”,构建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推动平台经济整体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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