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03 09:30:13 中国交通新闻网
近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10条措施,拿出真金白银,从专项奖补、纾解资金困难、安排省级航线培育资金等方面,帮助交通运输企业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交通运输企业恢复生产经营。
云南将对16个州(市)交通运输恢复运行情况进行评定排名,对排名前8位的州(市)给予奖励补助支持;将全省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到期后顺延6个月;帮助企业纾解资金困难,对符合条件的公路水路客货运企业2020年新增贷款,按实际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利率最高不超过5%(含5%),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云南还将交通安全统筹理赔准备金积累部分的10%,补助给参加交通安全统筹的企业,用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恢复正常运营;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积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大力支持“公转铁”,全省道路运输车辆年审延期也将至疫情解除后45天。
在航空运输方面,云南将对航空运输临时开行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国际货物航线,在现行政策下给予全额补贴;安排省级航线培育资金3亿元,对执飞纳入航线开辟计划的国际地区航线、省内环飞和通用航空短途运输的航空公司发生的亏损,按标准给予一定补助;对受疫情影响导致航线停飞的,在原定培育期满后,按疫情期间停飞时段相应延长航线培育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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