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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事局开展全国首次试点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

发布时间:2019-12-25 10:51:41 中国交通新闻网

记者从12月24日召开的福建省厦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福建海事局的批复支持下,厦门海事局将在全国首次试点开展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此次试点可至少为300余艘港内作业船舶节省运营成本逾1000万元,平均单船节省运营成本近5万元。

当天下午,厦门海事局政务中心为“鹭江7号”轮、“海供167”轮等船舶颁发了全国第一批试行“多证合一”的《国内航行船舶证》,并将陆续为辖区300余艘纳入试点范围的厦门籍港内航行船舶办理《国内航行船舶证》。该证书附有可验真的唯一身份二维码。

据悉,港内航行船舶船舶“多证合一”改革,主要包含船舶证书“多合一”与船舶证书申办流程“多合一”两大内容。一方面,符合试点条件的船舶原持有的《船舶国籍证书》等六本法定证书,将由一纸化的《国内航行船舶证》替代。另一方面,厦门海事局通过审批流程再造和信息化建设,为相对人提供“一纸申请、一次性申办、一次性发证”的“快办快结”服务。改革后,原六本法定证书累计44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长将减少至5个工作日,压缩工作时限89%;原来申办六本证书需要提交近30项材料,现在最多可减少26项材料。原来至少跑4趟海事政务中心的申请人,也可以享受到“最多跑一趟”服务。

若《国内航行船舶证》在全国推广实施,将为相关航运企业节约数十亿元运营成本。此举是海事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将为交通强国建设贡献“海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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