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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道路运输违规信息闭环处理安全监管从严

发布时间:2019-08-22 08:57:24 中国交通新闻网

对严重超速的24辆客运车辆辞退驾驶员2名、停班8辆;对人为破坏或遮挡、关闭动态监控车载设备终端的16辆违规客车驾驶员处以300元至5000元不等经济处罚,13辆车的车载终端设备进行更换或修理;另外对履行安全责任不力的企业安全经理、安全科长、动态监控员共14人进行经济处罚……日前,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简称湖北省运管局)根据动态监控数据,对客运车辆不规范驾驶行为与违规运输企业进行处理,严把道路运输安全关。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近年来,湖北省运管局加大“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监管力度,通过推广4G视频监控、拓展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探索动态监控违规信息闭环处理机制等多种措施,为道路运输车辆与企业上起多道“安全锁”。

监控报警装置智能提醒驾驶行为

“请注意,您与前车车距过近。”在武汉城市道路慢速行驶的一辆客车上,一声清脆的提示音响起后,驾驶员随即调整了跟车距离。“我们正在对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城市公交、危货运输等道路运输车辆推广安装智能监控报警装置,实时提醒驾驶员不规范驾驶行为。”湖北省运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智能监控报警装置能够精准捕捉和判定驾驶行为。当驾驶员发生疲劳驾驶、驾驶分神、打电话等不规范驾驶行为,或发生车道偏移、距离过近时,智能监控报警装置会发出报警与实时提示,并向监控平台发送报警图片、录像和报警信息。针对系统提醒的违规信息,运输企业将在及时核查后进行处理,精准高效地强化驾驶行为安全监管。

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安全运营水平,湖北省规定,今年1月1日起新增“两客一危”车辆必须前装、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两客一危”企业按照一定车辆比例加装智能监控报警装置。武汉省客集团、襄阳公共交通集团等企业正主动安装该装置,宜昌市远安县政府安排了600多万元专项资金建设农村客运动态监控第三方平台,并对全县154辆“两客一危”、农村客运、公交、重载货车等车辆全部升级安装车载智能设备。目前,湖北省已安装智能监控报警装置超4000辆。

除推广安装智能监控报警装置外,湖北省“两客一危”车辆已全部升级为4G视频监控。约20万辆营运车辆纳入动态监测,约1250家企业平台实行24小时车辆动态监控,3家监测平台进行24小时监测,127家运管机构月抽查10%以上的“两客一危”车辆进行监管,确保湖北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趋好。

闭环处理违规信息让监管更严

“对驾驶员实时提示报警,定期为企业和运管机构提供监测报警数据,有助于确保车辆运营安全。但仍存在部分驾驶员对监测提示报警不重视、部分运输企业监控机制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湖北省运管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应以降低动态监控报警量为抓手,把全面核查处理动态监控数据作为关键,做到安全监管“心中有数”。

记者从湖北省运管局了解到,今年3月起,湖北省已将驾驶员不规范驾驶行为处理情况与诚信考核挂钩,运用动态监控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探索建立起“12345”动态监控违规信息闭环处理流程。

其中,“1”指聚焦解决驾驶员危险驾驶行为这一痛点,“2”为打通运管部门到运输企业、运输企业到驾驶员安全责任传导两段通道,“3”为发挥运输企业监控平台、运管部门监管平台、第三方监测平台重要作用,“4”是运用3个平台和智能监控报警装置警示驾驶员危险驾驶行为,“5”是分别对运输企业和驾驶员实施五种形态处理。

根据《湖北省“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违规信息闭环处理基本规范(试行)》,“两客一危”企业应建立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信息采集、核实处理、回复上报、行为奖惩制度,实时监控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的行为并做好监控记录。对查证属实违规运营的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停班学习、辞退开除、联合惩戒等处理。

运管部门和第三方监测服务机构每月汇总通报驾驶员违规运营行为处理情况。运管部门要将驾驶员违规运营行为处理结果纳入《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范围,并对相关制度不健全、处理驾驶员违规运营行为不力的的“两客一危”企业进行通报、约谈、整改、罚款或吊销处理。

据湖北省运管局统计,自实行动态监控违规信息闭环处理以来,湖北省共批评教育2.2万人次,辞退开除34人,联合惩戒11人。6月份湖北“两客一危”车辆违规信息较2月份下降62.8%,车辆报警总数下降66.1%。其中,第三方监测平台发现的驾驶员和车辆不规范行为提示报警下降31.35%,月均递减4.09%,闭环处理落实效果已初步显现。

分类推进打通责任传导通道

“造成道路运输安全工作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管理部门内部上下级之间、管理部门与运输企业之间、运输企业与驾驶员之间的安全责任传导通道不畅通。要针对三个通道,分类推进闭环处理机制落地实施。”湖北省运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在违规信息闭环处理机制中,运输企业要形成监控—警示(告知)—记录—报告—处理—汇总上报的闭环管理流程,对第三方监测平台、运管部门发现和推送的动态监控信息进行核查,核实后按照核查—处理—回复—汇总上报的闭环管理流程处理。

县(区)运管机构既督促运输企业核查与处理动态监控信息,又核查、处理、整改、回复和上报驾驶员违规运营行为处理情况。省级运管机构与市州运管机构转发或通报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违法违规信息与驾驶员违规运营行为,督促下一级运管机构进行处理。

“闭环处理机制打通了责任传导的‘最后一公里’,将安全监管落实到‘人头’与‘车头’。”湖北省运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湖北省将继续探索动态监控技术和规则的标准化,提升监控数据科学化水平,并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提升重点营运车辆视频动态监控效能,进一步发挥动态监控违规信息闭环处理机制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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