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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税费改革将获推进

发布时间:2016-12-05 09:25:06 中国物流产业网

当前,我国能源资源需求增速放缓,但需求总量仍维持高位运行。国土部预计,到202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量约为50亿吨标准煤,铁矿石7.5亿吨标矿,精炼铜1350万吨,原铝3500万吨。受国际矿业市场影响,国内勘查投入趋于下行,增大了我国矿产资源安全供应风险。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赵龙介绍说,根据《规划》,“十三五”时期全国矿产资源发展的具体目标包括:首先,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力争新发现5至8个亿吨级油田和5至10个千亿方级气田,新发现和评价大中型矿产地300至400处。

其次,建设103个能源资源基地,划定267个国家规划矿区,铁、铜、铝土矿、钾盐等战略性矿产国内安全供应能力得到巩固。划定28个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强化重要矿产保护与储备。

为了推动矿产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加快矿业转型升级,提升矿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规划》提出将着手优化矿产开发区域布局;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推进矿业领域科技创新,发展“互联网+矿业”方式,促进传统矿业转型升级。

赵龙表示,《规划》在引领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增强矿业发展活力方面明确了一些制度设计。其中包括:首先,开放油气、铀勘探开发市场。加快新疆改革试点推广,推进油气勘查开采体制机制改革,逐步放开上游勘探开发市场,引入社会资本。按照勘查社会化、矿业权市场化、投资多元化、开采专业化的原则,加大铀矿勘查开发体制改革,有序放开铀矿勘查开发市场,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铀矿勘查领域,加快铀矿勘查开发进程。

其次,扩大矿业权竞争性出让范围。坚持市场竞争取向,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矿业规律的矿业权出让方式。探索扩大矿业权竞争性出让范围,进一步推进探矿权采矿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着力破解制度性障碍,充分调动市场各类主体的积极性,吸引社会资本和风险投资。

再次,推进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改革。建立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调整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标准,建立动态调节机制,完善最低勘查投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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