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运函〔2022〕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工会组织:
按照2021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部署,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司机之家”建设提升运营服务质量的通知》(交办运函〔2021〕1627号)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联合对2021年“司机之家”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经向社会公示,确定中国石化北京房山窦店加油站“司机之家”等428个项目符合“司机之家”建设要求。同时,经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认真摸排核查,湖南省2个“司机之家”已符合建设运营要求并正常运营,恢复“司机之家”称号,福建省1个“司机之家”因道路交通禁限行停止运营。经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现将2021年验收合格“司机之家”建设项目名单、恢复“司机之家”称号名单、“司机之家”停止运营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2021年验收合格“司机之家”建设项目名单
2.恢复“司机之家”称号名单
3.“司机之家”停止运营名单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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