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运函〔2021〕1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农村物流是“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及农村消费品流通的基础保障。加快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对于提升农村地区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支撑产业转型和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吉林省高度重视农村物流发展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展改革、农业农村、商务、供销合作社、邮政等部门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吉交联发〔2021〕22号,附后),推进交通运输与农业、商务、供销、邮政快递在农村地区的融合发展,着力健全物流节点网络、创新运输服务模式、促进资源集约整合,全面提高农村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现将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文件转送给你们,供参考借鉴。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协同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物流服务节点体系,培育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提高农村物流网络覆盖率和服务品质,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为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1年7月16日
附件下载: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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