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互联网经济为我国传统农产品流通方式注入了变革的力量。“互联网+农业”所产生的各种积极变化正在涌现。
互联网可以有效降低流通成本、精准对接产销,不仅在城市催生了很多生鲜电商,而且为广大农村带来了流通方式的创新发展。黑龙江勃利、甘肃陇南、贵州铜仁等地,农产品电商异军突起,将良好的生态环境通过电子商务转化为经济价值。不少互联网企业都把农村电商看做“蓝海”,阿里、京东从去年开始分别实施“千县万村”、“渠道下沉”战略,力求形成工业品下乡与农产品进城双向互动的流通格局。
我国农产品电商发展已经进入成长期,正在转向多元主体联合驱动,从长期徘徊于信息服务到实现在线交易。眼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类市场主体都看好网络销售。组织化、品牌化推进农产品电商发展的作用凸显。在实体店经营的基础上,引进电子商务,线上线下相结合,网店与实体店比翼齐飞。
尽管各类农产品电商飞速发展,但数据显示,去年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6%,而农产品电子商务经营额仅占农产品销售总额的3%左右,比前者低7个多百分点。可以说,互联网对于农业流通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挖掘。
业内人士认为,当前农产品标准化不足、生鲜物流不配套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均对互联网促进农产品流通构成障碍。一是农产品生产标准和质量标准缺乏统一。农产品的产品标准、包装标准、配送标准、验收标准、质量标准等制定得不够完善;二是一些农村地处偏远,物流的触角延伸不够。生鲜农产品物流业发展明显欠缺,保鲜技术、储存能力、配送力量参差不齐,尤其是冷链物流能力不够;三是由于信息不对称,购买方会存在一些顾虑。如有些农产品声称“有机”,但实际上不是“有机”;有些说是土鸡蛋,但实际不“土”,交易规则、安全追溯、索赔机制、纠纷解决与仲裁等建设仍不够。
农业部市场司司长张合成认为,互联网与农产品流通深度融合,要统筹好农业公益服务资源和农村社会化服务资源这两类资源,构建起政府、服务商、运营商三位一体的推进机制,实现信息精准到户、服务方便到村,探索建立政府修路、企业跑车、居民收货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针对目前的薄弱环节,要加快优质农产品信任体系建设,出台支持农产品电商信任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对现有农产品标准的应用、管控,对生产、加工、流通全程质量标准进行把关。鼓励物流、快递公司向偏远地区延伸业务,培育有利于农产品电商交易的生态圈。重点解决好生鲜农产品物流条件,对从事冷藏、冷链农产品运输的企业给予政策优惠。鼓励多建小型区域性生鲜农产品电商配送基地。
区域性、季节性的“卖难”最让社会关注,张合成认为,可以建立农产品应急销售电子商务平台。这一平台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信息采集和汇总,并共享国家农产品预警信息,同时将若干种类需紧急销售的农产品集合在一起,如某个时间点,四川的柑橘卖不出去、但草莓价格很好,江苏的草莓卖不出去、但柑橘畅销,就可以开展“易货”贸易,一般会有利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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