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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行业内开展企业绿色物流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5 10:14:09 评估办

物联评估字〔2024〕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流与采购(物流、交通)联合会(协会、学会),各会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流行业标准《物流企业绿色物流评估指标》(WB/T 1134—2023)于2023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明确了物流企业绿色物流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规定了物流企业绿色物流评估的基本要求、物流企业类型和级别划分、绿色物流评估指标以及评估指标计算方法等内容,作为物流市场对高标准规范的绿色物流企业进行选择的依据,具有较强的参考性。标准的发布实施,对于规范企业进行绿色物流的建设布局和运营,提高服务质量,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为了更好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满足行业、企业需求,发挥标准的引领、规范作用,为全面、系统地反映我国企业绿色物流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行业自律,推动物流与供应链领域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物联”)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物流企业绿色物流评估指标》(WB/T 1134—2023)行业标准,在行业范围内开展绿色物流星级评估工作。决定将其纳入中物联系列评估工作体系内,作为A级物流企业评估工作的延伸统筹推广。

绿色物流星级评估工作由中物联负责组织管理,中物联评估办具体负责绿色物流星级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基于各地方企业绿色物流发展的现状及趋势,为便于此项工作的开展,中物联决定在有条件的省、市、自治区通过授权方式设立地方评估工作办公室,并培训专业审核员成立专业评估团队开展该区域内的评估工作。

请相关单位按照绿色物流星级评估的相关工作文件要求,根据本地区企业绿色物流发展情况向中物联评估办联系办理相关授权事宜。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2号楼铭丰大厦1211

联 系 人:尹斐洁、安菲

电  话:010-83775630、83775631

电子邮箱:zwlpgb@vip.163.com

2024年12月2日

全文下载链接:关于在行业内开展绿色物流星级评估工作的通知(物联评估字〔2024〕20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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