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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贪腐的潜规则是力量不对称的结果

发布时间:2017-04-20 09:31:53 第一物流网

在听《一说春秋》时,其中讲到潜规则,说潜规则来自双方力量的不对称,这放在采购贪腐上也适用。
采购贪腐是一种潜规则,来自两种力量不对称:采购与供应商之间、职业经理人与股东之间的力量不对称。
相对于供应商,采购处于强势地位,这种力量不对称不可能靠供应商举报来平衡。举例说明:在小学,班上的“孩子王”总是欺负小孩子。班主任对那些小孩子说,如果他再欺负你,你就告诉老师。而这并没用,“孩子王”还是照旧欺负小孩子。
再说职业经理人与股东之间的力量不对称。股东处于劣势,是因为不懂职业经理人的领域。作为应对,就“以夷制夷”,采取多权分立,让职业经理人来对付职业经理人。就采购来说,对于供应商有关的事项,研发负责技术、品管负责质量、采购负责商务,三权分立,让采购的权力更小。这是基本的分权,很正常,但很多公司还没有完,在采购里继续分权,比如一些人专门负责寻源,找新供应商;一部分人专门谈价钱、谈合同;一部分负责具体业务的分配;一部分负责订单跟进;一部分负责对账付款。
这五权分立,加上前面的三权分立,即八权分立之下,采购的权限分得太细,反倒没有人对供应商作为一个整体负责,供应商就成了“无主草地”,最后的注定供应商绩效管不好。至于采购贪腐,谁听说八权分立的公司解决了腐败问题?
这里的问题是企图依靠组织措施来解决贪腐问题,但作为一个组织问题,采购贪腐是因为系统、流程力量不足,无法有效衡量采购人员的业绩造成的。比如,在笔者访问的绝大多数公司里,除了价格,就再也找不到任何一个比较客观指标来衡量采购,包括按时交付、供应商质量等——系统能力薄弱,就根本无法统计数据,汇总指标。
这就是说,我们其实是不知道质量和交付的好坏。而你知道,交付和质量的口子开着的情况下,价格是很容易作低的——你买更糟糕的东西、更糟糕的服务就是了。质量、交付无底线,不管价格多低,供应商总会有钱来行贿。而细究企业的问题,其实不是价格不够低,而是就冲那质量与交付,就根本不值那个价。
这里的短板在于系统和流程:人盯人的组织措施,没法从根本上弥补系统、流程的短板。这也是为什么八权分立没法解决采购贪腐问题,无非是把贪腐风险由采购员转移到管理层和技术人员。
然而,要想真正改变这种局面,还需从系统、流程的角度出发。比如,完善系统功能,有效、客观地统计采购的绩效,通过绩效来管控、约束采购的行为。
(作者系西斯国际执行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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