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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4 14:56:00 财政部

为了完善税收法律制度,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我们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0年1月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gov.cn)首页《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lisms.mof.gov.cn/lisms);或者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首页的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条法司(邮政编码100820);或者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邮政编码100038),并在信封上注明“消费税法征求意见”字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2月3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附件下载: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点击下载点击下载(69.5 KB)

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点击下载点击下载(3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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