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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审议并原则通过《快递电子运单》标准

发布时间:2015-12-10 11:24:36 国家邮政局

12月8日,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主持召开2015年第21次局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快递电子运单》和《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两项行业标准以及《智能快件箱投递服务管理规定(暂行)》。局领导解畅、赵晓光、刘君、邢小江出席会议。

马军胜指出,快递电子运单的应用是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产业融合、市场发展的重要产物,也是快递企业提升运行效率、经营效益的重要途径。通过信息系统对接、运单号自动捆绑、高速打印输出快件信息,使快递电子运单具有单式现制、打印速度快、成本低、处理效率高等特点,能更好地满足商家批量交寄快件的需要,也越来越得到快递企业的青睐。马军胜强调,制定《快递电子运单》行业标准,对快递电子运单进行规范,有利于提升快递服务质量和水平,有利于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有利于邮政管理部门对行业实施有效管理,对于推动快递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快递电子运单的使用,不断提升行业发展的信息化水平和运行效率。

《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行业标准遵循现有法律法规,立足强制性标准定位,突出重点安全风险环节,注重与其他标准的协调,规定了快递安全生产操作的基本要求以及收寄安全生产操作、分拣安全生产操作、运输安全生产操作、投递安全生产操作、重大活动时期安全生产操作、安全事件处理等要求。会议认为,制定《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行业标准,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安全为基”的具体措施,有利于夯实行业安全基础,完善行业安全生产体系,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

智能快件箱是2013年以来快递市场涌现出的末端投递服务创新,满足了特定区域和人群的收件需求,提升了投递服务效率,多方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呈现高速发展态势,正逐步成为城市末端投递服务的重要补充方式。从发展情况看,智能快件箱投递方式在用户享有便利性的同时,也存在着服务不规范、信息不对接、投诉维权难等问题。会议认为,制定《智能快件箱投递服务管理规定》,是规范末端投递创新的现实需要,是维护用户合法权益的内在要求,也是引导市场治理机制的发展方向,将有助于促进智能快件箱投递服务规范发展、维护用户合法权益、鼓励快递末端服务创新、推动快递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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