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14 08:47:50 研究室
物流政策辑要(保通保畅专题1)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2020年2月13日
国家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 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的通知》
2.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简化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及落实对应急运输保障人员不实行隔离措施的通知》
3.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道路交通保障工作的通知》
4.商务部:《关于做好重点城市生活物资保供工作的通知》
5.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安交管部门实行疫情防控车辆人员牌证加急办预约办便捷办
6.农业农村部:《关于维护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
7.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国家铁路集团:《关于统筹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
8.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各地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9.交通运输部:《关于统筹做好进鄂应急物资中转运输有关工作的通知》
10.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疫情防控期间公安交管业务实行“网上办、自助办、延期办”
11.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
一、国务院:《关于做好公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 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的通知》2020.2.8
政策范围:交通管控、运输服务、应急运输
关键词:“五个严禁”、车辆通行证
《通知》就进一步做好公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切实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作出专门部署。
一要全力保障公路路网顺畅运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科学有序、依法依规”原则,调整优化公路交通管控措施,严禁擅自封闭高速公路出入口,严禁阻断国省干线公路,严禁硬隔离或挖断农村公路,严禁阻碍应急运输车辆通行,严禁擅自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省界和国省干线公路设置疫情防控检疫点或检测站,已违法违规设置的要坚决撤销。要加强交通疏导,防止发生长时间、长距离公路交通拥堵,确保应急车道畅通。
二要有序恢复公路运输服务。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在城市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城际公交暂停运营期间,要统筹调度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络预约出租车)运力,开展“点对点”服务,为医生、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孕幼等各类重点人员出行提供必要保障。湖北省以外地区要结合复工开学安排,有序恢复城际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等公路运输服务,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运力供给和乘车安全,统筹做好错峰出行,满足群众正常出行需求。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公路直达运输等服务方式,保障农民工、学生等群体出行。疫情防控期间,对地方政府组织的农民工返岗包车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三要切实做好应急物资运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优先保障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的各类应急运输,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生活必需物资运输。对持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要严格执行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于短期向疫情重点区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原则上不需采取隔离14天的措施。
点评:力促疫情期间经济运转,提出“三要”(即要全力保障公路路网顺畅运行,要有序恢复公路运输服务,要切实做好应急物资运输),“五个严禁”为应急物资的道路运输物流提供有力顶层政策保障。
二、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简化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及落实对应急运输保障人员不实行隔离措施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57号)2020.2.12
政策范围:通行证办理流程、应急运输人员管理
关键词:本地自行打印、自行填写、严禁履行审批程序、严禁要求盖章、应急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不得采取隔离措施
《通知》为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有力支撑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明确了有关事项:
一、切实简化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交运明电〔2020〕37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农民工返岗包车公路通行费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52号)要求,切实简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车辆通行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以下简称“包车通行证”)办理流程,通过政府网站、微信、电子邮件等便捷方式提供“车辆通行证”“包车通行证”统一式样,供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在本地自行打印、自行填写,严禁要求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到任何交通运输部门履行审批程序,严禁要求在“车辆通行证”“包车通行证”上盖章。对持有上述通行证的车辆,要严格执行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应急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二、落实对应急运输保障人员不实行隔离措施。《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的通知》要求对于短期向疫情重点区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原则上不需采用隔离14天的措施。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有一些地方不按要求执行,对进出湖北省及其他疫情重点区域的保障人员采取“一刀切”的隔离措施,造成公路应急运力和人员短缺,严重影响了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对短期向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区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包括邮政快递车辆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以及从事道路水路客运但未进入武汉市的司乘人员,经过体温检测符合规定的,在采取戴口罩等必要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不得采取隔离措施,坚决避免地方“一刀切”采取隔离措施影响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通知》提供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样式。
点评:给与疫情重点区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物流人员,更灵活的通行和防控措施,原则上不需采用隔离14天的措施。有效解决物流用工紧张下的人力保障。
三、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道路交通保障工作的通知》2020.2.11
政策范围:道路交通保障、复工复产交通
关键词:五个严禁、一刀切式禁行、免费开放公共停车场、减免路侧停车收费、直通车
公安部要求,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应急运输各项交通保障措施,结合实际优化服务保障民生的措施。要向社会公布应急运输保障服务电话并确保24小时畅通,及时提供应急运输服务,协调解决驾驶人反映的困难问题。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设置专用通道,完善相关交通设施,保障应急运输、民生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对应急运输、民生物资运输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警告纠正为主,原则上不予处罚。要优化城市货运车辆通行管理,便利应急运输、民生物资运输车辆进城,并适当放宽其他货运车辆进城条件。要加强对医院、货运站场、配送站点周边道路管控,增设重点运输路线指示标志,全力保障应急物资、民生物资在城市内顺利转运、配送。要结合城市疫情防控形势和群众出行需求,科学评估本地小客车限行政策,向政府提出暂停限行措施的建议,原则上不采取“一刀切”式禁行措施。要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居家防疫、停车需求上升等实际,积极提请政府采取免费开放公共停车场、减免路侧停车收费等措施,并会同相关部门调整优化停车管理措施,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公安部要求,要针对复工复产交通流量回升的实际,扎实做好主干公路保顺畅保安全工作。要协调调整优化检疫站点设置,增加力量、增设通道,通过复式检测、分车型检测、应用红外设备检测、提前采录信息等措施,减少群众等候时间。要加强对大中型客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的巡查管控。对交通运输部门组织的集中运送农民工等群体直通车,要加强沿途安全保障。要强化货运驾驶人警示教育,严格货车安全技术状况检查,严防货车肇事引发事故。要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一长”和农村防疫安全员的作用,及时劝导纠正面包车超员、货车载人等违法行为,稳定农村交通安全形势。
点评:进一步深化应急运输保障,同时围绕城市配送和复工复产交通保障强化保障服务。强化城市货运车辆通行保障,并提出积极提请政府采取免费开放公共停车场、减免路侧停车收费等措施。
四、商务部:《关于做好重点城市生活物资保供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2020〕32号)2020.2.10
政策范围:生活物资保供、联动机制
关键词:保障线、配送网、特殊通行证、最后一公里
《通知》提出:强化调运配送。配合公安、交通运输、发展改革等部门尽快建立重点城市生活物资运输“保障线”,通过发放疫情防御时期特殊通行证、与周边产地和城外寄递建立联动机制等方式,强化运输保障。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好市内“配送网”,建立急安全应急配送机制,提供必要通行便利,确保重要生活物资配送“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会同有关部门提请市人民政府开通保供调运热线、微信公众号等,公开联系方式加强宣传,以便运输配送企业在遇到困难时及时报告车牌号、驾驶员联系方式、承运物资情况和所遇障碍等信息。有关部门接到求助信息后第一时间汇总核实,并协助解决。
点评:推动建立重点城市生活物资运输“保障线”,明确提出建立急安全应急配送机制,确保重要生活物资配送“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
五、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安交管部门实行疫情防控车辆人员牌证加急办预约办便捷办 2020.2.9
政策范围:疫情防控车辆及驾驶人牌证办理
关键词:加急办、预约办、便捷办、应急窗口、绿色通道
为全力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证疫情防控人员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便利出行,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推行交管业务“网上办、自助办、延期办”的基础上,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开通“应急窗口、绿色通道”,提供“加急办、预约办、便捷办”服务,确保及时、高效办理疫情防控应急车辆和驾驶人牌证。同时,积极回应群众需求,提供临时号牌网上申领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基本出行。
根据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设立疫情防控应急车辆登记上牌、驾驶证补换领等“应急窗口”,开通“绿色通道”,对救护、防疫和运送医护人员、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以及运送蔬菜、粮食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实行业务加急办理、预约办理、便捷办理,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应急车辆出行便利。对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最新批量投入使用的疫情防控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积极为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车辆和驾驶人牌证集中办理服务,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车辆和人员第一时间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设立服务电话,接受咨询求助、业务预约,对接服务需求。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还将设置进城专用通道,保障持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顺畅通行,无需重复办理进城通行证。对需要办理通行证的车辆,提供网上办理、电话办理等服务,便利运输企业、车主快速办理进城通行证。
点评:开通“应急窗口、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体现管理的灵活性和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变。为疫情防控人员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提供“加急办、预约办、便捷办”服务,及时高效办理疫情防控应急车辆和驾驶人牌证。
六、农业农村部:《关于维护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农办牧〔2020〕8号)2020.2.4
政策范围: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肉蛋奶市场保障
关键词:三个不得拦截、一个不得封村、防止“卖难”和“断供”
《紧急通知》提出:一是不得拦截仔畜雏禽及种畜禽运输车辆。要畅通仔畜雏禽及种畜禽运输渠道,满足养殖场补栏等生产需求,维护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巩固畜牧业基础产能。
二是不得拦截饲料运输车辆。要畅通饲料及玉米等饲料原料运输渠道,鼓励开展“点对点”生产、配送,满足畜禽养殖的饲料需求,避免畜禽“断粮”影响生产和供给。
三是不得拦截畜产品运输车辆。要推动将商品畜禽、禽蛋、生鲜乳等运输车辆纳入重要物资供应绿色通道,协调办理交通通行证,解决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畜产品运得出生产一线、运得到消费一线,防止出现“卖难”和“断供”现象。
四是不得封村断路。要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要求,立即排查乡村公路通行情况,严禁未经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路阻断交通的行为,打通运输梗阻,确保通往畜禽养殖场、畜产品屠宰加工和交易市场等关键场所的道路通畅。
点评:民以食为天,保民生需保肉蛋奶稳定供给,而物流是保供给的基础支撑。从维护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保障菜篮子供应链不断供,不断流。
七、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国家铁路集团:《关于统筹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2020.2.3
政策范围:交通运输保障、应急运输体系
关键词:一断三不断、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物流保障办公室
保障公路网通行顺畅。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按照“一断三不断”的要求,切实保障公路网有序运行,不得未经批准擅自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农村公路等措施。各地原则上不得在高速公路主线和普通国道省界设置卫生检疫站。确需设置卫生检疫站检测乘客体温的,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协调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进一步增加路面管控和防疫检测力量,尽量采取复式(多式)监测等方式,提高检测效率,缩短车辆排队等待时间,提升公路通道通行能力,避免因防疫检测引发长时间、大范围拥堵缓行,坚决禁止因防疫检测等任何原因占用应急车道,确保应急运输车辆快速通行。
交通运输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邮政局、国家铁路集团、中国邮政集团等单位设立了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物流保障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统筹做好应对疫情应急物资、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等各类物资,以及医护人员等重点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强化应急运输体系的建设、运行、调度、指挥,强化部门、区域间协同,确保接到应急运输任务后,能够即时响应、即时就位、途经省份即时获得信息,高效顺畅、安全有序完成运输任务。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等要求,实施应急物资运输公开电话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应急运输需求第一时间受理、响应,严格落实防疫应急运输车船绿色通道政策,简化通行证办理流程,完善与沿途收费站点、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便捷沟通机制,保障防疫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及重要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运输船舶优先过闸、优先引航、优先锚泊、优先靠离泊,优先便捷通行。要保障邮件快件“最后一公里”投递顺畅。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查扣邮件快件。
点评:七部门联合设立“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物流保障办公室”,齐抓共管,共推节后错峰防疫下的应急物资高效运输,明确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按照“一断三不断”,切实保障公路网有序运行。
八、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各地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优先通行2020.2.3
政策范围: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保障
关键词:绿色通道、优先通行、快速检疫、快速登记、快速放行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的各项交通保障措施。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协作配合,全力保障运输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的车辆、运输民生物资的车辆通行。遇有交通拥堵的,加强指挥疏导,优先保障通行;发生交通事故或故障的,快速出警、快速处理,车辆无法继续行驶的,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协助转运。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构筑无缝衔接的“绿色通道”,最大限度为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提供通行便利。积极协调卫健等部门,在高速公路省际主线站、服务区、收费站卫生检疫站点为应急运输车辆开辟检疫“绿色通道”,快速检疫、快速登记、快速放行。积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在检疫“绿色通道”前连续设置引导提示标志,在关闭的高速公路支线收费站开辟紧急“绿色通道”,确保道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通道不断。市际物资配送对接点要优化交通组织,市区内要保障应急运输车辆优先通行,确保应急物资运输顺畅。
通知强调,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完善救助机制,快捷高效完成保障任务。要树立“全国一盘棋、齐力保疫区”理念,部省市三级联动,属地负责、特事特办,及时受理解决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均要对外公布运输保障服务专线电话,成立应急运输保障工作专班,全天候接受咨询求助,对接服务需求。
点评:保障应急运输便捷、优先通行,公安部交管局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协作配合,全力保障运输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的车辆、运输民生物资的车辆优先通行。
九、交通运输部:《关于统筹做好进鄂应急物资中转运输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2.3
政策范围: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应急运输防御
关键词:三不一优先、安全防疫
一是做好中转调运站广泛宣传引导。各省(区、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告中转调运站的名称、位置及联系方式,利用多种渠道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中转调运站社会知晓率,指导各应急物资运输单位,合理安排运输计划、运输路线和中转接驳方式,确保应急物资在中转调运站及时中转运输,保障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转调运站的统筹调度,要严格落实“三不一优先”的政策,切实保障外省到中转调运站公路运输的通畅,要加强跟踪监测,确保中转调运站有序运转,要统计中转调运站每日实际到达车辆、进站物资数量等数据,每日汇总报部物流保障办公室。
二是统筹做好应急物资运输防疫工作。各省(区、市)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应急物资运输单位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统一要求,做好司乘人员自身安全防疫工作,要严格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号)的要求,对短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原则上不需隔离,但要提供防护措施,加强体温检测,一旦出现发烧、乏力、干咳等症状立即就医,对疑似病例严格按照规程实行隔离治疗。
点评:湖北是抗疫保供得第一线,也是物流防控工作的前线。把进如湖北的物资中转调运协调是物流通畅的保障,应急保障运输人员的安全防疫是打好运输物流防疫战的保障。
十、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疫情防控期间公安交管业务实行“网上办、自助办、延期办” 2020.2.2
政策范围: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
关键词:网上办、自助办、延期办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在此期间,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处罚。
公安部交管局指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主动改进服务方式,调整办理时间,大力推行驾驶人考试、驾驶证补换证、满分/审验教育、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网上办、自助办、延期办,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为群众提供基本出行和生活物资运输服务便利。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统一延长注销期限,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疫情防控期间,已在互联网预选了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预选号码有效期延长,疫情结束后可以继续办理登记;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的,统一延长有效期限,群众可选择在疫情结束后继续学习驾驶,保障学车考证权益。
此外,为便利群众、企业办事,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已全面开通补换领驾驶证、补换领号牌、补换领行驶证、机动车选号、申领免检标志、违法处理、事故快处等25项网上交管业务,一些地方公安交管部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了减少交通出行和人员聚集,还出台了一些鼓励网上办理的特殊政策措施,群众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在网上办、掌上办。
点评:“主动改进服务方式,调整办理时间,大力推行驾驶人考试、驾驶证补换证等业务网上办、自助办、延期办,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为群众提供基本出行和生活物资运输服务便利”,充分展现了服务型政府。
十一、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 2020.2.1
政策范围:应急运输车辆通行保障、通行证办理
关键词:一断三不断、三不一优先、“属地负责、特事特办、部省联动”,土政策
《紧急通知》就做好应急运输车辆顺畅通行有关事项提出要求:
一是向社会公开应急运输电话。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快速通行,部向社会公开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应急运输电话(见附件1),及时受理和解决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中的相关问题,切实保障车辆的顺畅高效通行。
二是进一步简化《通行证》办理流程。为进一步简化程序,方便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高效便捷通行,应急始发地或目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调拨和转运等相关信息,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式样(见附件2),由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在本地自行打印,自行填写,随车携带,享受免费通行政策。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沿途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三是切实保障应急运输车辆顺畅通行。各省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的要求,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通道不断。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要将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确保“三不一优先”。要积极协调卫生健康等部门,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省界主线站设置卫生检疫站的,进一步增加防疫监测力量,尽量采取复式检测,对应急运输车辆实行“绿色通道”,在保障检测质量的前提下,快速检测通行,减少车辆排队和拥堵。要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加强路面交通管控,及时增派警力进行疏导,确保高速公路右侧应急车道畅通,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和医患人员运输车辆快速通行。
四是进一步严格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纪律。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负责、特事特办、部省联动”的原则,第一时间协调解决通过公开电话所反映的应急运输车辆通行的问题,属于本省内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的问题,由各省及时协调解决,属于跨省运输车辆通行问题,及时与相关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协调,解决不了的及时向部物流保障办公室报告。严禁各地无故推诿、搪塞、拖延不解决问题,严禁各地出台“土政策”阻碍从本省外运的应急物资运输,严禁各地违规设卡阻碍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对于不及时协调解决问题阻碍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的,部将定期汇总相关情况后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
《紧急通知》附全国应急物资运输电话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式样。
点评:四条政策为应急物流绿色通道,向社会及时公开各地交通部门应急运输电话,以“三不”保障便捷同行;提出“一断三不断”的要求,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通道不断。通知还列出了各省应急运输电话及 《通行证》办理流程,方便各地应急运输车辆供需对接和通行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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