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委发布《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评估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6-05-03 11:01:04 标准化工作部
关注中物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加强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管理,国家标准委制定了《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6年3月28日起实施。
为了加强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管理,提高标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协调性,从源头上确保标准质量,今后国家标准立项,国家标准委将先组织专家召开立项评估会议,对申报国家标准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批准标准立项的主要依据。
申报的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也将根据标准化对象和重要程度,分为重大项目、基础通用项目和一般性项目,不同的项目类型作为分配项目经费及实施相应管理措施的重要依据。
重大项目包括:列入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专项等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标准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产业创新发展等方面关键核心技术标准项目;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标准项目;拟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标准项目;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标准项目,以及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标准项目。基础通用项目包括:基础术语、图形符号、统计方法、分类编码等标准项目;通用方法、通用技术和通用管理(含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项目;以及跨行业跨领域使用、量大面广的基础件、原材料、设备等产品标准项目。一般性项目是指其他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项目。
相关阅读
每日 推荐
- 中物联废止1项团体标准
- 中国物流标准大讲堂第29期预告:《食品冷链物流追溯管理要求》国家标准宣贯
- 【朝闻天下】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全年社会物流总额有望超360万亿元
- 胡大剑出席首届株洲智慧钢铁及物流产业生态大会
- 央视报道| 草果 鲜花 车厘子……冷链发展进入快车道 物流还有哪些新趋势
- 国家标准《多式联运服务质量及测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中国重要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周报 (241216--241220)
- 何黎明出席第二十七届中国供应链技术与管理发展高级研讨会
- 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国有企业供应链协同交流会暨采购供应链协同展在广州举办
- 马增荣会见厦门市商务局副局长黄慧菁一行
- 胡大剑:推动供应链融合发展,构建世界级繁荣湾区新格局